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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兑奖须知


    • 一、兑奖地点:电脑彩票单张彩票中奖合计金额不超过1万元(含),纸质即开型体育彩票为单票奖金不超过1万元(含)的兑奖者,可到北京市所有体育彩票代销点兑奖;电脑彩票同一人在同一期同一游戏中单张彩票中奖金额超过3000元且合计中奖金额超过1万元的,纸质即开型体育彩票为单票奖金超过1万元的兑奖者,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中奖彩票原件、本人名下建设银行一类状态正常的储蓄卡到北京市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兑奖(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先农坛体育场1号楼兑奖厅)。同一人在同一期同一游戏中单张彩票中奖金额超过3000元且总奖金不超过1万元的,可在体育彩票实体店兑奖,超出部分须到北京市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兑奖厅兑奖。
    • 二、单票兑奖:金额超过3000元的,体育彩票代销点、体彩中心兑奖处应登记中奖人相关实名信息和兑奖信息,中奖人应主动配合做好登记工作。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体彩中心对同一人在同一期同一游戏中获得的全部奖金(纸质即开型体育彩票为单票奖金)超过1万元的彩票代扣代缴个人偶然所得税,为电脑彩票一次中奖收入超过3000元至1万元(含)的个人办理免税申报,为电脑彩票和即开型彩票一次中奖收入超过1万元的个人办理纳税申报。
    • 三、兑奖有效期:电脑体育彩票的兑奖有效期为开奖之日起60个自然日内,纸质即开体育彩票的兑奖有效期为自游戏停止销售之日起的60个自然日内。兑奖有效期最后一天若遇到国家法定节假日或彩票市场休市的,则顺延至节假日后或彩票市场休市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逾期未兑,视为弃奖纳入公益金。
    • 四、北京市体育彩票兑奖厅兑奖业务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6:30(周六周日、法定节假日、彩票休市期间不兑奖)。
    • 五、兑奖者须持中奖彩票、本人名下建设银行一类状态正常的储蓄卡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办理兑奖手续。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的规定,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住在境内的中国公民,为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香港、澳门居民为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外国公民,为护照;其他证件不能办理兑奖手续,请中奖者给予配合。
      若无建设银行储蓄卡的,可提前到北京市任意一家建设银行办理。
    • 六、不得委托他人办理奖金领取手续。
      代销者不得代替购票者兑奖;
      若发现兑奖者有效身份证件虚假、超过有效期限、与兑奖者本人不符或兑奖者为未成年人,不予兑奖。